实际上,公众的不解和质疑正在于,在打击售假方面,那些有合法手段可用的公权机关的监管者和执法者,为什么让不择手段、“浪费司法资源”的职业打假人抢占了先机。而这才是上述判决给公众带来的真问题。对此问题,法律也并非只能束手无策。像上述判例,就完全可以在判决中向政府有...[详细] 时间:2018-01-09 09:21 查看:623次标签:光明网评论员专业打假人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