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广告也不应该成为“脱缰的野马”.《暂行办法》针对互联网广告的特性,为规范互联网广告提供了法规依据,明确了广告监管部门的管辖权限,对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详细]
时间:2016-10-20 12:59
查看:583次标签: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互联网广告热点时评申论练习
自9月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其明确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位置标明“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互联网网页弹窗广告要能一键关闭等。正所谓“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接下来有关执法部门对于故意不...[详细]
时间:2016-09-07 13:23
查看:1658次标签:案例互联网广告监管付费搜索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广告也不应该成为“脱缰的野马”。《暂行办法》针对互联网广告的特性,为规范互联网广告提供了法规依据,明确了广告监管部门的管辖权限,对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详细]
时间:2016-09-05 09:41
查看:518次标签:周继坚互联网广告国家工商总局法律法规互联网企业
去年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今年9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实施。短短一年时间,新《广告法》似乎就已经有点落后于时代了,于是,专门针对互联网广告打了一个“补丁”。作为直接的缘起,魏则西事件无疑加速了互联网广告新规的出台。...[详细]
时间:2016-07-11 09:53
查看:330次标签:舒圣祥互联网广告消费者权益真实性
相对于传统媒体,互联网广告的优势,是可以追踪、研究用户的偏好,这是互联网天然的优势,也是其精准营销的基础。...[详细]
时间:2016-04-28 09:26
查看:328次标签:关育兵互联网广告监管体系市场秩序
立良法善治要掷地有声,关键还在于执行。于此而言,我们当记得彼时的《劳动合同法》,新法未出,一些企业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误解为铁饭碗、终身制,保护劳动者的初衷尚未兑现,一波波诡异的“辞工潮”不断上演;但等到新法实施,这么多年过去,恶意欠薪仍要靠“花式讨薪”来纾解...[详细]
时间:2015-09-01 14:15
查看:247次标签:广告法虚假广告互联网广告企业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