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详细] 时间:2023-12-12 10:31 查看:115次标签: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京津冀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