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来说,我们在这方面尚缺乏全国统一的规范体系,目前很多地方的做法仅属于地方性试点,假如前科人员流动到别处,很难保证其不会危害他人。而对于未成年人尤其是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儿童来说,除性侵害外,还有一些保姆、幼师、保育员虐待幼儿且“劣迹”难改,其是否该被曝光并限...[详细] 时间:2018-01-05 10:12 查看:503次标签:史洪举侵害未成年人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