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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巨灾保险制度不可缺位

    巨灾保险是一种准公共产品,有赖于全社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并加以完善。首先,在机制和组织结构上,应改变完全以政府兜底式的巨灾救助和补偿方式,通过“政府推动、商业运作”的原则设计建立和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同时,还必须以创新思维完善巨灾保险制度设计。...[详细]
    时间:2021-10-21 16:56 查看:240次标签:江帆巨灾保险准公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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