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有环保执法的法律依据,国土同样有国土执法的法律授权,完全可以依照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范围严格执法,反而要依赖“联合行动”才能实现执法目的,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荒唐”。虽然行政执法不应像刑事执法那样“严酷”,但至少也不能过于“温柔”,针对违法造砖厂长期扰民的现象...[详细] 时间:2016-02-02 13:10 查看:482次标签:朱永华环保执法执法必严“联合行动”国土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