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公开宣判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陈川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详细] 时间:2016-12-21 10:48 查看:414次标签:反腐败斗争滥用职权国有资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