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到,当地交警并没有把执法权转交给没有执法权的群众,也没有规避执法责任,他们只是在鼓励群众提供交通违法的线索与证据。只要在此过程中,交警能够按照证据规则对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并充分保障违法嫌疑人的抗辩权与申诉权,则并没有任何不妥。...[详细] 时间:2017-08-14 16:10 查看:496次标签:舒锐交通违法行为在线举报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