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为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二审稿提出,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设立地方金融组织,不得从事地方金融组织的业务活动。...[详细] 时间:2020-11-26 10:59 查看:276次标签: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