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以县域为治理单元的基层社会,构建了以亭为核心的县—亭二级治安体系,配置有专职人员,负责辖区的司法和治安。行政序列中的乡以及处于最基层的里和什伍则起辅助作用。以国家律令为指导,建立了警备宵禁、巡行盘查、举报告发、奖惩以及首匿连坐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事前预...[详细] 时间:2021-05-21 15:03 查看:974次标签:秦汉时期县域亭基层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