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按照自然年度进行结算,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起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大病保险最高补偿限额按起付标准的10—15倍设定,支付比例不低于50%,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详细] 时间:2015-12-18 10:14 查看:974次标签:大病保险制度市场机制作用公共服务能力医疗保障体系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