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2001年6月16日公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详细] 时间:2019-05-07 09:08 查看:433次标签:李克强国务院令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