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陈永洲案件的进展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比起大大的“请放人”“再请放人”头条,新快报的致歉声明看起来有那么点不起眼,但一句“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道,致歉”则是如同自己“打脸”般的将陈永洲案件落到了完全不同的一面。让我们共同关注本期经典案例。...[详细] 时间:2013-11-05 09:41 查看:5651次标签:案例陈永洲损害商业信誉中联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