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开章即总则第一条就提出要“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对于人大批准的各级政府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以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新预算法第十四条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会公开。...[详细] 时间:2014-12-08 15:25 查看:1089次标签:刘小川新预算法创新性亮点政府预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