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对于企业家经济犯罪案件的罚没所得,统一上缴中央财政,专项用于充实社保基金,不允许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从中分成、返利。只有这样,才能切断办案机关选择民营企业家进行逐利性执法的利益链...[详细] 时间:2019-03-03 16:04 查看:2540次标签: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