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京津冀地区跨省、市发布的同一违法广告,可经京津冀监管执法协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定由广告主或者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管机关统一对广告主进行查处。...[详细] 时间:2016-08-11 14:48 查看:368次标签:杨滨京津冀执法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