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将水电、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占用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作为资产入股试点项目,形成集体股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股权持有者,其成员为集体股权受益主体,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优先受益对象。...[详细] 时间:2016-10-18 13:12 查看:270次标签:国务院水电矿产资源开发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