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反对给社会群体“标签化”,尤其是对因犯罪已经收到法律惩处的“有前科”人员,尽管没有任何一项法律规定可以将他们与普通合法公民区别对待,但在实际求学、就业,应聘等诸多社会事务中,却无一例外的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和不公平,就连警方在遇到某些同类案件发生时,也是...[详细] 时间:2017-04-07 09:04 查看:664次标签:朱永华治安巡防“标签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