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是一种“民告官”,“民”与“官”之间地位不平等,而相应的程序法律规范就是要矫正这种不平等,提高弱势一方的诉讼地位,维护弱势一方的利益。此次修法,从价值取向到具体规则设计,都体现了这一理念。...[详细] 时间:2014-11-21 13:30 查看:528次标签:法治王剑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