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对于法律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孟德斯鸠认为:“法律不要精微玄奥,它是为具有一般理解力的人们制定的。”著名的法学专著《法典论》概括了立法语言简明化的核心要旨,即“法典之文章用语,最宜平易简明,使多数人了解”,“法文简明,法治主义之基本也”。...[详细] 时间:2019-04-15 18:38 查看:564次标签:王梦雪立法语言立法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