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区域环境监测应该由环保部统一监测。”而对于追究责任,常纪文表示,京津冀环境追究责任不应该按照传统只追究行政责任,应增加公众知情权和环境信息公开。常纪文建议,为防止数据作假,可以交叉检查,成立联合检查小组,由一体化委员会牵头,让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公众和...[详细] 时间:2014-06-16 16:32 查看:1296次标签:京津冀京津冀一体化环保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