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从事公务或管理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但可以晋升薪酬待遇等级;受到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在政务处分期内,不仅不得普升职务、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而且也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详细]
时间:2026-09-01 15:42
查看:18次标签:纪法百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从重处分”,是指公职人员行为在符合违法行为基本构成的基础上,其主观恶性、行为方式、事后表现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在政务处分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政务处分。...[详细]
时间:2026-08-14 09:46
查看:19次标签:纪法百科行为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