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并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即可生效。条例明确,市人民政府按照产生者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条例明确,...[详细] 时间:2020-07-02 14:55 查看:269次标签:垃圾分类西安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