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在我国古代是一种独特的文体形式。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说:“大抵唐人风俗,自朝廷下至郡县,决事皆有辞,谓之‘判’,则书判科是也。”因此,“判”在古代指的是一种应用于司法、行政事...[详细] 时间:2020-03-25 16:16 查看:618次标签:邱胜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