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条钢”生产销售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质量安全隐患,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坚决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并要求于今年6月30日前彻底取缔。然而,在第四次大督查期间,国务院第一督查组在天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突击暗访,发现2家企业仍在违规生产“地条钢”;...[详细] 时间:2017-07-29 20:45 查看:454次标签:李克强“地条钢”督查工作非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