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言之,对老字号商标纠纷应有“新解法”。正如一些法律专家表示,针对老字号商标纠纷,应从历史、现实、公平的角度进行裁定,解决途径大致有三种:注册集体商标,集体外的企业不能使用;商标使用主体较少,可以考虑商标共有;可在老字号商标前加上“京”“申”等地理标志以区别。...[详细] 时间:2017-10-20 11:04 查看:545次标签:付彪老字号商标食品商标之争北稻和苏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