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制度的实行均需要以人员配置为基础。基层法院内缺乏专职解决小额事件的机构和人员,现行体制的弊端大多与缺乏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有关。同一个法官既审理简易事件,又审理普通事件,一身二任,往往造成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界线不清。...[详细] 时间:2016-03-23 11:03 查看:1061次标签:小额诉讼制度民事诉讼调查报告理论文章公文写作